各有关单位及人员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浙考发〔2023〕27号)文件规定,现将2023年度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(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止)。

如有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:0571-89892104。

2023年度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.xls

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

2024年1月2日

官网原文:http://www.zjks.gov.cn/art/2024/1/2/art_1229635571_218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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